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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不对,是桃花源记(4k)

        为什么说不好对付呢?

        因为,无论是以上哪一种,你都要大费周章的去寻、去找,才能抓住战机。

        可敌暗我明,但凡那头诡异脑子稍微正常一点,想要拿下它就难如登天。

        这里到处都是深山老林。

        复杂的地形下,王诩等人的探查能力弱了可不止一筹。

        简单的了解一下情况后,在场的众人沉默起来。

        “各自注意一点吧,阎方有功底在身上护着,都差点被那头未知的诡异弄的****,普通人落那头诡异手里,只怕会没命。”

        出于好意,韩立开口提醒了丁大海一行人。

        希望他们能提高警惕,尽量避免落单,以免被那头未知的诡异逐个击破。

        丁大海听了以后,咬牙无言。

        “忙碌了一天,大家都累了,休息去吧。”心情最差的马保保见状也不好多说什么。

        为了不影响大家休息,以免接下来精力不足,他只能强忍着心中的悲意带着阎方回到他们师徒休憩的地方。

        阎方男精耗尽,此刻萎靡不振已经昏睡过去。

        马保保有心用水化开一些药丸度给自己徒弟,却也无可奈何。

        月兔西沉,金乌东升。

        在一片静谧之中,众人来到封门村的第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用过早饭以后,王诩三人在丁大海等人满含期望的眼光中离开了大宅。

        马保保要照顾陷入昏睡中的弟子阎方,今天暂停搜寻。

        出了大宅,王诩三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方向,开启了今天的探查。

        半天时间,整个封门村里里外外被他们又寻了一遍。

        依旧是一无所获。

        要不是昨天晚上亲眼看到阎方中招了,王诩三人都要怀疑丁大海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午饭时,王诩三人碰了个头。

        “整个封门村已经被我们三个搜了个遍,每人最起码在封门村里搜了两遍,就差挖地三尺刮地皮了。”

        韩立有些气馁,觉得自己在做无用功。

        “挖地三尺刮地皮动静太大,俺觉得咱们可以打打天上的主意。”三人中寡言少语的赵政,闪烁着目光提出了一个建议。

        “天上?对,天上。我们都被丁大海误导了,目光被局限在封门村这一亩三分地上了。

        封门村有问题,这一点已经确定无疑。有人说过,只要存在过就会留下痕迹。”

        “在地面上,我们的感知能力就算再强大,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周围环境影响,从而忽视一些隐藏在暗处的细节。”

        “如此一来,跳出这个囚笼,登高望远,很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新的突破点。”赵政的建议让王诩豁然贯通,既然在封门村里已经很难查出有用的东西,为什么不跳出去?

        “这两天搜寻的时候,俺记了一下周边的山势,西边有座土山地势最高。

        今天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正是登高望远的好时候。”见自己的建议被采纳,赵政露出了笑容。

        饭桌旁,怕自己等人开口,会打乱王诩三人思路的丁大海,听到三人找到了新的突破点,也露出了笑容。

        “用不着去西边的土山,你们似乎忘了一件事,韩大师可是会御剑飞行的。”思路重新清晰起来的王诩指出了更省时省力的办法。

        “承蒙诸位厚爱,从天上探查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吧。”韩立放下手中的碗筷,将从空中搜寻线索的事情揽在了自己身上。

        “事不宜迟,趁着天光大亮,我这就御剑飞空,从天上看看这封门村。”

        走出大宅,韩立剑指一引,一道青色长虹便自他背后激射而出。

        脚步重踏,身形变换之间,韩立的身形便出现在青色长虹之上。

        一声剑啸,韩立便腾空而起飞天而去。

        站在荒废大宅门口的众人看着瞬间远去的青色长虹,不由的生出艳羡。

        剑仙手段,果然玄奇。

        就连王诩看着都有些眼热。

        青色长虹上,感受到背后众人的艳羡目光,韩立的嘴角不由的翘起来。

        少年心性尚未磨平的韩立并不反感人前显圣,尤其是在一群同道中人面前显圣。

        这更让他有成就感。

        御使飞剑的韩立很快来到了封门村上空。

        万里无云的晴朗天气,保证了他的视线。

        一眼望去,方圆数十里的地貌映入他的眼帘。

        学过一些风水玄学知识的韩立立马结合自己脑海中的知识,观望起封门村的不谐之处。

        可任他如何观摩,都未能看到封门村的诡谲之处。

        这个村子建筑格局乱了一些,村里的坟墓多了一些。

        看起来没有任何诡异之处?

        反倒是封门村周围的山势,在风水有些疑点。

        不甘心的韩立御使飞剑绕镇封门村来回飞十几趟,结果,反复推算出来的结论,却和他一开始得出的结论没什么两样。

        怀揣着沮丧的心情,他御使青竹飞剑缓缓落下。

        站在荒废大宅前等候的众人一看他这幅沮丧的表情,立马猜到他出师不利。

        脚踏实地后,韩立朝着众人摇的摇头说道:“我在天上来回飞了十几趟,没在封门村中发现任何诡谲之处,藏身于此的那头诡异实在是太狡猾了!”

        看着心情沮丧的韩立,丁大海的声音有些颤抖:“诸位大师,难倒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需要什么你们尽管提,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就算是倾家荡产我也要救出她。”

        看着情绪激动的丁大海,王诩三人沉默以对。

        丁大海不是瞎子,一看王诩三人这架势,立马明白,他们也无能无力了。

        可救女心切的他,此时此刻已经别无选择了。

        朝着三人深鞠一躬后,他颤抖着说了一声:“拜托了。”

        见丁大海并没有因为他们一无所获而愤怒,反而继续以低姿态拜托他们三个,希望他们不要放弃。

        王诩三人不由的有些动容。

        沉默着朝丁大海点头示意后,三人身形一动,离开了荒废大宅。

        目送三人离开后,丁大海面露悲戚的回转荒废大宅,继续等待起来。

        大槐树下,昨天傍晚才在这里结下史上最松散联盟的三人,再度在这里聚首。

        “不介意的话,分享一下大家这一天下来的收获吧。”作为最松散联盟的组织者,王诩率先开口打破僵局。

        “没问题,我先来吧。”韩立接过话头说道:“早上,我通过手机和外界的联系了一下。

        大致弄清楚,昨天晚上袭击阎方的是什么诡东西了。”

        “在结合一些有关于丁大海发家的资料,我同样弄清楚昨天晚上是谁动的手了。

        弄明白以上两个问题,我终于知道丁大海为何会急匆匆找我们来封门村救他女儿了。”

        韩立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是石破天惊。

        炸的王诩与赵政脑子嗡嗡的。

        要不是这年头已经不兴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梗了。

        王诩二人都准备倒吸一口凉气大呼一声:恐怖如斯了!

        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

        总结下来就一句话:叛逆女儿离家出走,富豪父亲疯狂加戏。

        丁大海在这件事情的起因上并没有说谎,他之所以大费周章搞这么多事,只是为了找回他女儿。

        他女儿丁雅倩今年双十年华。

        正处在青少年叛逆期的末端。

        忙于挣钱,抽不出时间管教孩子的丁大海,跟他女儿丁雅倩的关系其实很僵。

        你要是有一个三天两头不照面天天给你找野妈的父亲,估计你跟你父亲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

        丁大海是个男人,还是个品位不差特别有钱的单身男人,这种男人身边要是没有一些莺莺燕燕、绿茶白莲,估计大家都不信。

        好吧,丁大海是海王也好是渣男也罢,都跟今天的主题无关。

        让我们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这件事情上。

        想要弄明白这件事,为什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云遮雾绕的让人傻傻看不清,得从丁大海的发家史说起。

        丁大海起家的时间很巧妙,他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最后一年展露头角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最后一年是哪一年?

        一九九九年。

        第一次诡异潮汐,在全球掀起了滔天大浪的年景。

        从表面上来看,丁大海的崛起在正常不过了。

        可深入来看,他这一路顺风顺水的有些不可思议。

        九九年,他卖掉祖传的破渔船转行包沙场。

        那个年代,建材行业的野蛮生长有多野,你难以想象。

        想要包沙场,光有钱可不行。

        你还得有刀,你更要有权。

        刀是用来在原有的利益链上砍下肥肉的,权用来摆平白道上的各种麻烦的。

        按理来说,祖祖辈辈都只会打鱼的丁大海,三样都不沾,根本不可能爬起来才对。

        可结果,却惊掉了丁大海老家所有人的眼珠子。

        他家乡几个敢打敢杀的狠人对他纳头就拜,莫名其妙的就成了他手底下最锋利的刀。

        他老家新到任的县长,也不知喝了什么迷魂汤,刚上任就跟他熟络无比,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

        短短半年之内,他就从一个只会打鱼的鱼佬,成为了他老家黑白两道通吃的大豪。

        自此以后,展露头角的丁大海朋友越来越多,敌人越来越少。

        酒桌上称兄道弟的朋友,在旁人那就是一堆酒肉朋友,真到用时可堪一用的一个也没有。

        在丁大海这,立马变成了可以托妻献子的过命朋友,两肋插刀算什么?这些酒桌上的酒肉朋友能为了丁大海的利益插自己两刀。

        当然了,事后回过神来以后,也不是没人怀疑自己当时中了邪。

        只不过拿不出证据,外加实力大损后,难以撼动大势已成的丁大海。

        “我托人查了一下玄镜司资料库里记载着的诡异信息,找到了一种能够轻易改变他人想法的诡异。”

        王诩听到这,忽然想起来自己在赏金猎人网站上查看资料时,看到过的一种诡异:“你说的该不会是食梦貘吧?”

        食梦貘,多为狼级诡异。

        目前已知体型最大的食梦貘只有婴幼儿巴掌大小。

        身体介于虚实之间,依靠人类做噩梦时溢散的恐惧情绪为食。

        食梦貘体型弱小能力单一,只靠身体素质,战斗力甚至没有一只小白鼠高。

        种族特性,迫使它们必须依附经常做梦的人类才能活下去。

        被食梦貘选(附)中(身)的人因为经常做噩梦,神经会不可避免的衰弱。

        一旦神经衰弱到一个临界点,被附身的人就会死。

        “世人只知道食梦貘会吞噬人类美好的梦境,让人夜夜做噩梦,却不知道,食梦貘也是玩弄梦境的高手。”

        “食梦貘之所以让人天天做噩梦是因为人们做噩梦时,会溢散出它的食物——恐惧的情绪。

        这并不代表,食梦貘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会了。丁大海那诡异的人际关系,很有可能是食梦貘篡改了那些人梦境后的后果。”

        韩立的嘴跟机关枪一样,噼里啪啦一通喷射。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食梦貘应该是诡异里罕见能够进化的诡异之一吧?

        赏金猎人网站上公开公布的资料里记载过白头鹰那边曾有人亲眼看到过,食梦貘浴火重生后化作梦魇。”

        记忆力尚可的王诩,也猜到了昨晚阎方遇袭的真相。

        看起来平平无奇,就是一个普通富家翁的丁大海,不知用了何等手段,豢养了一只以人类七情六欲为食的梦魇。

        食梦貘是战五渣,由它进化来的梦魇可不是。

        根据赏金猎人网站上的公开资料显示,每一头梦魇,最差也是狼级巅峰诡异。

        当然了,最好、最强的梦魇依旧处在狼级巅峰。

        只不过,后者能轻松殴打十个前者不带喘气。

        “丁大海家那头三足蟾蜍,他自己都能解决!

        他上次组建的搜救队伍之所以会躺下一半,估摸着跟那头梦魇不无关系。”韩立定下结论。

        “你怀疑,丁大海从一开始就没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

        由始至终,他只信那头不知道藏身在那里的梦魇。”

        王诩综合韩立给出的情报,联想到了庄园外随时等候着的两辆考斯特。

        怪不得来的这么快?原来是早有预备啊!

        再想想丁大海进了封门村以后的种种‘淡定’表现,王诩确定,韩立的判断没错。

        丁大海从来就没信任过他们。

        他之所以找上他们,不过是为了帮他的梦魇,找一些质量上乘的口粮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