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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百枪之王

        枪,号百兵之王,而罗家枪则号百枪之王。

        这是罗元庆幼时,其父罗松经常提起的一句话。

        不过,在罗元庆开始习练罗家枪之后,他才逐渐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罗家枪当年之所以能威震燕云之地,是因为它叫罗家枪,更是因为使枪的人是罗艺。

        在罗元庆习练枪法三年,已将一百单八枪烂熟于胸之后,其父罗松曾言,单以枪招而言,他已尽得真传,但要若以枪法而论,他还只是刚刚入门而已。

        随后,罗松才将罗家枪枪谱的下册交给于罗元庆。

        所谓下册,其是一共只有两页,也未记有任何招法。只有一段口诀和一张图示。

        口诀云:百枪之争,终归于一击;百技之变,终归于一合;百力之道,终归于一毫。寸险才有尺强,寻枪才可破枪,先粘后滑,有攻无守,无守难攻。

        话不多,其意也明,但其意亦深。

        而在图示上,则是一杆长枪分为三段,三段之中又分为三点,一枪九点,每一点上皆注有发力的手法,既与枪招相辅相成,又暗合粘滑的枪法要诀。

        罗松告诉其子,学会枪谱的上册并不难,只要四肢健全之人皆可。但能否领悟枪谱的下册,才是决定枪法高低的关键。

        当年的先祖罗艺,一杆长枪神出鬼没,百兵难挡,其招法其实并无太多秘密可言。他真正厉害之处,是在于对枪法的领悟。

        同样的一招,何时出枪,又于何处出枪,何时发力,又于何处发力,枪出几分,力又使几成,凡此种种皆有讲究。

        往往差之毫厘,便是生死之别。

        所以,在罗家枪威名远扬之后,虽然不断有人偷师效法,但大多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学到的只是皮毛之技,却难悟枪中要义。

        就算是在罗家后人中,真正能领悟下册要义之人也少之又少。枪法犹在,只是再无罗艺。

        直到传到罗元庆一代,其父罗松又看到了罗家枪重振声威的希望。

        在罗元庆十六岁那年,习练枪法已十年的罗元庆已初露峥嵘,不仅在十里八乡已找不到对手,在平日和父亲的对枪切磋时,罗松已经在他枪下走不过三招。

        也是在那年的冬天,罗松父子到城外贩羊,在路过西台山麓时,遭遇了山中狼群的突袭。

        野狼之猛,其迅疾凶狠远胜人类,动作之快也绝非一般习武之人可比。但罗元庆独战群狼,却游刃有余,在群狼连番攻击下,不仅毫发未损,还枪枪见血,一连挑死了八匹野狼,击退了狼群。

        事后,罗松察看了死狼的尸体,发现每匹狼皆是咽喉中枪,一击致命。

        不过,身在永乐县这座偏远小城,罗元庆也没有太多施展身手的机会。

        春日里,他只能以院中桃树为敌,待有风过,落英缤纷之时,他便枪挑落红,既练枪法,亦练身法。

        夏日里,他又跑到城外的山中,寻得一处飞瀑,在飞泄而下的流水中练完一百单八枪,既练耐力,亦练定力。

        秋日里,漫天的落叶自然是最佳的陪练。只不过,罗元庆并非是把落叶当成刺击之物,而是将其视为敌之兵刃,沾叶不破,又引叶而不落,以练习枪诀中的“粘滑”二诀。

        到了冬日,但有大雪纷飞之时,罗元庆则中雪中一口气连出三十六枪。枪刃之上若是沾到雪花,便再出三十枪,直到雪落不沾刃,穿花不留痕为止。

        直到三年前,代州宋军守将于敬前来招兵。罗元庆以棍代枪,连胜了于敬帐下三名副将,一显罗家枪神威。

        原本,罗元庆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从军效力。结果,临走之际,父亲罗松却突染恶疾,就此撒手人寰。

        无奈之下,罗元庆只能脱去戎装,换上孝服,守家服孝三年。也就此错过了从军报国的机会。

        如今,罗元庆服孝之期已满,又正好碰上永乐县城光复,他也毅然前来应征。

        对于王青的传授枪法请求,罗元庆也丝毫没有犹豫,当即应下。

        因为,他心里也清楚,罗家枪法本身并无秘不外传之技,一切招法皆需日积月累的苦练,而要想于枪法上大成,更需要先天的悟性。

        “不知王将军要让小人将枪法传授于何人?”罗元庆问道。

        “我有意让罗兄弟将枪法教与营中士卒,以破金兵。”王青道,“不知可否?”

        “这倒也不难。不过罗家枪法有一百单八枪,若要尽数教与士卒,怕也有些不易。”罗元庆沉思了片刻,“既然王将军是以击破金兵为目的,不如这样,小人只选三招相授,你意下如何?”

        “只选三招?”王青一愣。

        “哦,王将军许是误会了。”罗元庆又道,“若是单打独斗,三招自然是远远不够。但若是用于两军对阵,千百人冲杀,往往一两招便见生死,只要练好三招便足以破敌。”

        “不知是哪三招?”

        “一招破枪,一招破刀,一招破盾。”罗元庆道,“此三招之名只是泛指,破枪之招不止于枪,一切长兵器亦可破,破刀之招也不止于刀,一切短兵器皆可破,而破盾之招也是如此,凡格挡之器皆可破。”

        “有理,有理。”王青频频点头,“是我一时有些糊涂了,那就依罗兄弟之言。”

        得了罗元庆这样一个难得的人才,王青心里也是喜出望外。他原本是想挑选两名营统领,不过,在见识了罗元庆的本事之后,他便改了主意。

        王青最终决定,将两营合为一营,以罗元庆为统领,而张烈为副统领。营中士卒皆以长枪为兵器,由罗元庆负责教授枪法。他还给这个千人之营取了响当当的名字,号破虏营。

        对于王青的安排,罗元庆自然是欣然领授,而张烈也没有怨言。对于罗元庆,他也已佩服得五体投地,做其副手亦是他内心所愿。

        在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王青一边命各统领加紧操练人马,一边命人将自己在永乐县招兵之事呈报白马山,其中还特意提及了罗元庆此人。

        在加紧屯兵备战的同时,王青也没放松对金兵的查探。他遣出数路人马,乔装去了代州城,刺探军情。

        为此,王青还特地拔了一笔银两,挑选两名行事可靠之人,去代州城中盘下了一间茶楼,作为据点。

        其实,这件事他原本早就想做了。

        只是之前一心只想着接受金人的招安,他担心一旦在代州城中设下据点,一则被金人知晓了,会猜忌于他;二则被萧先达察觉了,则更加不妙。

        毕竟,让蔡旺每月以采办之名去和金人联络,知情者甚少,若是在城中设下据点,所涉及的人员和环节便会更加复杂。而此等隐秘之事,参与之人愈多,也愈发容易暴露。

        现如今,自己既然已经决心抗金,也自然要随时掌握金兵的动向,尤其是代州之敌。

        除了在代州查探之外,在永乐县去往代州沿路之上的三个集镇中,王青也皆布下了暗桩。其中距离永乐县最近是华阳镇,只有不到五十里,恰好是正常行军速度的一日之程。

        如此,万一有金兵来犯,也给王青留出了足够的预警时间。

        为了以防万一,王青在华阳镇一共了设下了三队暗桩。其中一队在平日里不做任何刺探情报之事,完全静默,也与其他两队毫无联系。只有当金兵来袭,而其余两队又出现意外,无法回报时,这队暗探才会浮出水面。

        王青此举也是留足了后手。因为他心里清楚,如今己方身处金兵的包围之中,虽已据有一城之地,但也容不得半点侥幸和马虎。否则,一着不慎,便会灰飞烟灭。

        话说,当王青在永乐县忙于招兵买马之时,武松和萧先达等人在白马山也没闲着。

        按照之前的约定,武松和萧先达正式结拜为兄弟。

        二人焚香拜而说誓曰:“念萧先达、武松,虽为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誓毕,因萧先达长武松三岁,即为兄,武松为弟。从此,山寨中的人皆称武松为武二郎,武松倒也十分受用。

        与萧先达结拜之后,武松便成为了白马山的兵马头领,各营统领皆受其节制,如有军中赏罚,也皆由武松定夺,除非有人犯下死罪,皆不必报请萧先达。

        不日,王青从永乐县发来的呈报也到了。知道王青居然已募得两千人马,萧先达大喜。

        他万万没想到,只是数日时间,王青就已将人马扩充了一倍。放眼整个代州全境,金兵现如今的全部人马恐怕也不及此数。

        萧先达心里更加觉得,自己当初放过王青一马,再令其为己所用真是英明之举。

        武松对王青募得两千人马之事也很感兴趣,心想此人倒是果真是个人才。不过,武松更感兴趣的则是王青着重提到的罗元庆。

        听闻此人枪法了得,还是名门之后,武松心里既生好胜之心,又有好奇之心。

        他心里暗道,“莫非这世上还真有人的枪法能胜过我岳飞兄弟不成?”